微案例-居住证积分:如何理解“违反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

2016-09-27 21:49 阅读 921 次 评论 0 条
例:

王先生大学毕业后就来上海工作,现有两个子女,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出生。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通过缴纳罚款才为第二个孩子落了户口。现在,为了使两个孩子能够在上海上学,王先生想为两个孩子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同住人,但听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居住证积分时会“一票否决”,所以,他选择了只为第一个孩子办理积分同住人,第二个孩子不办。王先生这样做是否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相关规定?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31号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明确指出,“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根据政策规定,王先生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不管第二个孩子是否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同住人,都属于一票否决的范围,所以,王先生本人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其子女也不能享受居住证积分同住人相关待遇。

点睛:

居住证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本人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其子女也不能享受居住证积分同住人相关待遇。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