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案例-上海居转户

2017-05-18 20:00 阅读 1,179 次 评论 0 条

案例:

2016年3月,某公司人事来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员工王先生办理居转户,王先生居住证已满7年,持证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也已满7年,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5年考试取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但没有参加过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考试。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单位人事,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两个文件的要求,实行“只聘不评”和考试取得资格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首次受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按照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因王先生未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单位暂不能聘任其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因此王先生目前暂不符合居转户的申报条件。

2016年9月25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人才新政30条”,明确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王先生得知后,询问浦东人才交流中心,其现在是否可以办理居转户,无需再提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解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人才新政30条”精神,本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如果单位2017年首次聘任王先生为单位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王先生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无需再提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就可以正常办理居转户。

点睛:

依据基本申报条件申办居转户时,单位应按规定聘任员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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