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口卡》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给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的证件,具有证明持有人户籍信息的作用。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
2018年5月1日前,已落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需要申领《个人户口卡》的,个人申请后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补发的要求进行发放。
2018年5月1日后,落户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个人户口卡》。
那申请补发的材料呢?
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及驻沪办集体户口人员,应该怎么申请呢?
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及驻沪办集体户口人员均不签发《个人户口卡》,如需提供户口证明信息,可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流程申请《户籍证明》。
《个人户口卡》注意事项
1、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在本市办理社会,日常事务中需要提供户籍情况证明,现用《个人户口卡》内容就可以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2、《个人户口卡》自签发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效。
3、《个人户口卡》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换发,换发时要交回原有的《个人户口卡》。
信息来源:上海公安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