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牌拍卖规则大调整 需本市户籍或连缴三年社保

2016-06-19 09:59 阅读 1,055 次 评论 0 条

沪牌拍卖规则大调整需本市户籍或连缴三年社保

6月18日,上海沪牌拍牌大战打响,当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对上海市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作出调整。

其中,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的条件为: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而按照2014年公布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要求的资格,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是指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居住证明(不含《临时居住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通过拍卖获得客车额度后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

对比来看,此次资格调整主要是增加了申请条件,包括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纪行为等。

上海市交通委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6月19日起,暂停办理申请参加客车额度拍卖登记业务以及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业务。重新开放办理的时间将在市交通委官网公布,6月20日起将接受社会公众咨询。

上海国拍公布18日当天的拍牌数据显示,6月份共投放车牌11546张,最低成交价84400元,平均成交价84483元,参与投标的人数为2754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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