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程序

2016-07-26 12:37 阅读 951 次 评论 0 条
1、     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由单位人事到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1)《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在单位)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
5)盖好用人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
1期间或之前,请大家先确认以下几件事情:
1)  自己租房子住的同学,请跟房东协商落户的事情。告知房东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还得跟你一起到社区事务中心,房东如果同意最好
2)  寄住在亲友家的同学,请跟亲友协商落户的事情。需要用到Ta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去Ta房子所在地所属的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各区有所区别)出具寄宿证明
3)  开寄宿证明或者租赁备案之后,会有民警或者居委会上门核实(听说会提前通知),所以自己租房子但户口落在亲友或者同事所在小区的同学要跟他们提前说好这件事,避免以后造成对他们造成困扰。
2、     与房东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房屋备案登记表》,携带以下材料:
1)  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2)  房东身份证原件
3)  房产证原件
4)  租房合同原件
或者与亲友、同事到居委会/派出所办理《寄宿证明》,携带以下材料:
1)  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2)  房东身份证原件
3)  房产证原件
3、     携带《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上要求的资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友情提示:办理前,请提前电话或亲自到派出所(个人比较推荐亲自去一趟)询问所需的具体材料,因为有些派出所法需要提供告知单以外的补充材料。
1)《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正反两面,务必双面打印
2)实际居住地的有关凭证
①租赁房屋的,由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③居住在亲友家中的,由居、村委会出具寄宿证明
3)《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薄》(也就是《户籍证明》)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6)《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就业报到证》
7)加盖公章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8)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  第6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迁沪落户确认单》,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携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成功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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