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小升初家长看过来!沪2017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公布

2017-01-08 21:05 阅读 1,213 次 评论 0 条

(原标题:幼升小、小升初家长看过来!沪2017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公布)

市教委日前公布上海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各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公办学校3月18日-4月7日,民办学校3月25日-4月7日);4月8日-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登记孩子入学信息,5月27日-28日公办小学报名验证;4月1日-4月10日,新增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核对关键信息的环节;幼升小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小升初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一、实施意见公布

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相关政策整体保持稳定,同时“稳中求进”,新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查询等功能;要求公办中小学加强对“校园开放日”的重视;提醒家长在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5月5日前在系统指定栏目中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与竞赛挂钩。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更加凸显优化服务、严格规范、促进公平的特点。

1.持续优化入学报名信息服务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新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查询等功能。为方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市教委还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点击菜单可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一键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于今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知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规现象等。

2.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市教委强调各学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3月18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以及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共享共建资源。3月25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市教委强调:“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3.健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验证机制

2017年,本市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还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5月27日~5月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4.增加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

今年4月1日~4月10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规范初中艺体特长生录取管理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今年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未被录取的,可报名民办初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6.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依然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县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限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6日~7日。5月8日起实施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

7.落实严禁招生与竞赛挂钩要求

严格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学年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70号),明确: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并落实相关的问责制度。

2017年6月30日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本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今年本市还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3月15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2017年4月10日。

今年,市教委加大了违规举报和查处力度。除了加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监控、明确举报监督电话、落实民办学校违规“双减”措施外,还在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

二、2017沪小学、初中怎么报名入学

问答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问答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问答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市教委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点击菜单可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例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问答4: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问答5: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问答6: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7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问答7: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月27日-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问答8:今年小学升入公办初中如何进行系统操作?

今年,市教委会将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问答9: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问答10:如果想就读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的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报名步骤,同意民办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民办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户籍地或居住地),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县,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适龄学生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家长在5月5日前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近照,家长手机也可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需上传指定规格学生照片的短信。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上传学生近照需点击“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左下角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和民办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后,按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上传学生照片的格式要求为:蓝色背景、免冠近照、标准的一寸或两寸报名照,家长可到照相馆拍摄,也可用数码相机、高清手机拍摄学生照片。照片应符合学生真实面貌,不可使用照片修饰软件对照片进行面貌处理。

问答11:民办中小学面谈是什么时间?如何进行面谈?

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7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问答12: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录取?

家长可凭孩子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也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8日-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日-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就读。

问答13: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7日—28日带儿童至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并不影响进入对口小学就读;在人户分离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由入学登记时选定的就读意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问答14:2017年对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什么规定?

各区县将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也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到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未被录取者,可报名民办初中或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问答15:2017年如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先后在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中试行。2017学年,本市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会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须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学生可以及时注册,作为连续就读的重要证明。

问答16: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入学登记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各区县教育局网站公开的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

问答17:今年对加强招生工作监管有何举措?

市、区县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与行政问责追究。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计划外招生,或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违规招生等,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今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通道,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

三、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单位和电话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原标题:幼升小、小升初家长看过来!沪2017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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